住房租赁企业升级税控盘、金税盘开具1.5%征收率发票

来源:云南百滇 作者:万伟华 人气: 时间:2021-10-10
摘要:《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5%)×1.5%。
  《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5%)×1.5%。

  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开票前请升级税控盘或者金税盘,以“普通征税”或“普通开具”的方式按1.5%的征收率开具发票,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5%)×1.5%。

  如果选择“减按征税”或“减按1.5%税率”方式开具发票,则会按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公式计算税金。

  税控盘或金税盘升级后,租房租赁企业开具发票可以参考以下图示:

  金税盘:

 

 

  税控盘:

 

 

  整理: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万伟华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