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点,国家规定降低增值税税率并没有规定要降低商品价格。降低增值税税率是国家减少财政税收收入,刺激经济增长的行为,国家只能确保适用的行业整体降低3%,但是行业中的每个企业的具体降低比例,还要看企业的具体特点,理论上行业中每个企业分享到的降税金额是该企业商品增值金额(简单理解为毛利)的3%。 上面是进项税率与销项税率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有的企业的进项税率与销项税率不一致,则企业的降税幅度还不一样,有的反而增加税负。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降低增值税税率,并没有说要降低商品价格,这个从税法层面上看,不存在说商品销售价格要不要降的问题。 其次:商品销售价格只能从合同法的角度去规范,在合同中商品的销售价格通常有固定价格和变动价格两种,如果双方是签订固定价格,则按固定价格执行,而不因各种外在因素的变动而变动; 如果购销双方签订的是变动价格,并且在合同时列明构成变动价格的各个因素,则按变动价格执行,这些变动因素包括: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汇率的变动、人工成本的变动、税率的变动、运输成本的变动、通货膨胀等因素。 综上所述,从税法层面,税法不会去规范商品的具体定价问题,不存在商品销售价格是否要降低的讨论;商品的销售价格是由合同进行约定,具体要不要降价,购销双方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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