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评协[2021]13号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全省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批后备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6-07
摘要:培养周期为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培养分两个考核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为知识扩充与理念更新阶段;第二阶段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为能力提升与视野拓展阶段。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全省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批后备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浙评协[2021]13号        2021-6-7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引领资产评估行业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2021年培训计划》,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开展全省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批后备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目标

  强化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后备管理人才梯队建设,通过为期两年的跟踪培养,使一批优秀的中青年资产评估师成长为职业操守好、宏观视野广、管理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的后备管理人才,在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管理层的传承换代中发挥中坚力量作用,有效推动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选拔对象及人数

  省评协在全省资产评估行业队伍中选拔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共30名。

  在选拔推荐环节,原则上每家机构仅推荐1名,如果有30名以上资产评估师且近三年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机构可推荐2名;不得推荐机构负责人或首席评估师。

  三、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累计执业8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担任所在机构股东(合伙人)或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五)近5年内未受到过省评协行业惩戒及行政、刑事处罚。

  四、报名人员申报材料

  (一)报名表

  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个人小传、机构推荐意见。内容、字数及格式,请按照报名表的要求填报(详见附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

  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参加全国、省、市级财政部门或评协高端人才培养、国际组织和境外工作经历、参与重大项目、发表文章著作、获奖证明、社会任职及活动、参与行业专业活动等。其中,发表的文章著作,请提供当期刊物封面和作者姓名页的复印件,著作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方式:报名人员于7月4日前,将上述两项申报材料以PDF格式压缩成1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一处李郁青:rachelliyuqing@xnai.edu.cn。

  请报名人员务必准确填写全部信息,入围面试、应试守则、考试安排、培养安排等重要信息均将以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

  六、选拔方式

  选拔采取机构推荐和“初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初选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整个选拔流程,分为初选、面试和录取三个环节。前两个环节在8月1日前完成,由省评协联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一)初选

  初选将对报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省评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根据初选成绩,按照选拔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60人,则全部入围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定于7月25日在省评协办公楼(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的会议室进行,请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面试题目为1-2道主观题,应试者在阅读材料的基础上限时进行主题陈述,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宏观视野与战略思维、专业素质和综合表现。

  (三)录取

  省评协根据报名人员“初选+面试”的总成绩,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于8月16日前在省评协网站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七、培养计划

  (一)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培养分两个考核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为知识扩充与理念更新阶段;第二阶段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为能力提升与视野拓展阶段。

  (二)培养方式

  培养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工作由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组成,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与研讨、实地参观考察为主要形式,地点主要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集中培训共4次,每次5天。每位学员需联系实际工作和学习体会于每次集训结束后提交1份2000字以上的学习总结。

  (三)培养课程

  培养课程分为专业知识拓展、综合素质提升两大模块,主要聚焦:国内外资产评估行业最新的发展动态,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资产评估热点问题,企业并购与资本市场热点,职业综合素养提升;资产评估实务,党性修养,管理能力提升、职业道德建设,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

  (四)集中培训时间安排

  将于2021年9月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实施首次集训,2022年实施第2、3次集训,2023年8月底前实施第4次集训,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学员使用与淘汰

  建立“以用促学、用中成才”的常态化机制,鼓励学员参与行业和社会工作,发挥行业专家角色作用。对于培养结束达标的学员,统一纳入省评协行业高端人才库、行业继续教育师资库。

  学员在培养期间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培养并被纳入行业高端人才库、行业继续教育师资库的人才如果出现不符合人才标准行为的将予以淘汰或除名。对于在培养期间未按规定参加学习的,将向学员所在机构通报,并按照本培养项目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培养费用

  学员选拔费、培养费及培养期间的食宿费由省评协承担,学员交通费、面试期间的食宿费自理。

  九、联合选拔培养工作联系人

  (一)省评协联系人:考试培训一部柴剑飞,联系电话:0571-85179580。

  (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教务一处李郁青,联系电话:0592-2578197、18965847980(同微信号)。

  附件: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批后备管理人才选拔培养报名表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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