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用单位能耗杀青量,巧破隐匿鲜茶投入。 某茶叶研究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申报销售收入79.8万元,缴纳增值税税款4.8万元,增值税税负率6.02%。2006年1月~9月申报销售收入49.8万元,缴纳增值税2.89万元,增值税税负率为5.8%,税负率比上年下降了0.22%。为此,评估人员对该企业2006年1月~9月纳税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中,评估人员了解到该企业鲜茶叶全部从外地购入,同时,企业账面记载当期外购鲜茶叶9000公斤。于是,评估人员根据“鲜茶投入产出率”和“各品级茶叶产成分配比例”等“关键率”指标,对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缴纳税款进行了测算,结果,测算与企业申报数据基本一致。 在该行业经营红火的势头下,企业税负率出现下滑,说明企业纳税确实存在疑点,但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评估人员重新调整了分析思路,将问题的突破点选在了企业生产能耗上。于是,评估人员调取了企业相关账簿,经查当期企业账面记载:耗煤量为17.68吨。根据企业采用蒸气烘烤工艺进行杀青,评估人员运用蒸气烘烤“单位能耗杀青量”指标,计算出企业当期实际应当外购鲜茶叶数量,即当期实际应当外购鲜茶叶数量=17.68×625公斤/吨煤=11050公斤。 计算得出的外购鲜茶叶与企业账面记载的数量相比短缺达2150公斤。在此基础上,评估人员又根据“鲜茶投入产出率”和“各品级茶叶产成分配比例”,对企业销售收入进行了重新计算,结果发现企业少申报销售收入达21.3万元。在精确掌握企业外购茶叶数量和销售收入的情况后,评估人员约谈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充分有力的事实面前,该法定代表人承认当年和2005年存在部分外购鲜茶叶未入账,并积极主动补缴增值税税款及滞纳金5.3万元。 评估成效 2006年,通过有效掌控“关键率”指标,以产控税开展精制茶加工行业评估,胶南市国税局共评估一般纳税人3户,自查入库增值税税款85.3万元,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原来的3.25%升至5.6%,提高幅度达2.35个百分点,对4户原采取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了税额核定,对5户采取核定征收的小规模企业和63户个体户进行了税额调整,调增核定税额2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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