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企[1997]292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6-09
摘要:现将财政部财商字[1997]44号《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向我局反映。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1997]292号        1997-06-0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财商[1997]5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财商[1997]520号

市属各企业总公司(局)、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北京商品交易所,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财商字[1997]44号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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