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度社保费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社保基金中心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2012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291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010元。社保基金中心对单位已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2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1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查询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具体详情请咨询社保基金中心,咨询电话:62173013,12333。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