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京财税〔2015〕1273号 2015-07-22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税[2015]7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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