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财会[2021]1019号 2021-11-16 省直各部门,各市委组织部,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以人才要素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相关附件: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安徽省财政厅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为更好服务我省“三地一区”建设,推进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结合财政部“十四五”会计改革与发展要求,创新会计行业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高端会计人才汇聚中心和创新高地,以人才要素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时代人才优先发展新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高端引领、创新机制、以用为本、服务发展,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知识结构优化、专业造诣较深、正确运用市场逻辑的会计专业人才,使高端会计人才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更加坚实的会计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培养目标从2021年起,用5年的时间,有计划地选拔一部分会计人才进行针对性地培养,在我省培养造就50名左右精于财务会计管理、专业能力卓越、综合素质优良、视野开阔、创新能力强且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500名左右专业扎实、勇于创新、发展潜力大、业绩显著的省级高端会计人才;1000名左右业务熟练、具有实践经验、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的市级高端会计(后备)人才。通过搭建会计人才培养梯队,推动我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充分激发会计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会计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二)培养任务 努力用好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平台。在现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基础上,积极发动我省优秀会计人才参加全国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帮助和培养更多优秀会计人才入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培养50名左右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综合素质高、品德高尚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 加快建设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平台。在现有省级已培养50名高端会计人才基础上,再培养450名左右省级高端会计人才。 培养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需要的高端会计人才。聚焦我省“三地一区”建设、科技创新、新兴产业、生态环保、民营经济等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培养100名左右能够熟练掌握财政金融、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管理会计等专业化实施能力,适应多层资本市场需求的高端会计人才,善于用市场化思维、资本力量,保障用足用活重要财税政策、落地落实重大科研项目经费,激发资本和政策活力,为企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 培养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围绕我省大中型企业加快发展、实体企业做强做优等需求,着力培养150名左右在大中型企业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的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积极发挥他们在深化企业供给侧改革、参与管理决策、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领带动企业会计人才队伍发展,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3)培养符合新时代管理要求的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服务我省深化财税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会计改革等需求,着力培养100名左右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的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积极发挥他们在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成本管理,强化单位内控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会计应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 (4)培养符合国家建设要求的注册会计师类高端会计人才。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要求,着力培养100名左右符合“政治型、职业型、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要求,能够带头践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持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既“专”又“博”发挥辐射效应的注册会计师类高端会计人才,积极发挥他们在规范会计服务市场,优化执业环境,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引领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安徽会计审计服务品牌,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水平全面提升。 充分利用平台载体聚集高层次会计人才。依托“双招双引”相关人才制度政策,支持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合作联动引才、以才引才、学术交流引才和多元引才,着力汇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在“请进来”、“走出去”中更好服务“三地一区”建设。 积极指导各地建设市级会计人才培养平台。采取省级指导、市级主导、县级配合、共同推进的方式,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1000名左右市级高端会计(后备)人才,作为国家和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后备力量,形成全省会计人才队伍的梯状结构,积极发挥他们在提升当地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引领提高会计人才执行力和创新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行业归口管理或属地原则层层推荐,经所在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笔试、面试择优选拔。主要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驻皖单位财会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产生。培养对象应符合有关基本条件,特别是要有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或科研教学工作经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以及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或科研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培养措施 根据培养对象需求,因材施教、学用结合,对学员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周期一般为3年或2年,通过科学的考评机制,形成量化考评结果,实施考核淘汰。市级高端会计(后备)人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培养周期。 (一)加强教育培训。依托国家会计学院、省内外著名财经类高校等,建立我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基地,根据高端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手段,以案例教学为主要形式,定期组织培养对象开展知识理论培训,夯实理论基础、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站位视野、更新管理理念,提升组织协调能力,搭建学员与师资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集中培训每年为20天。 (二)打造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互动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培养对象持续进行在职学习,定期参加多层次的论坛和讲座研讨,按时参加财政部门安排的有关活动,积极参加省内外财经领域、企业经济活动的交流,进一步提升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实践锻炼。针对培养对象具体情况,确定培养对象学习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和实践单位,按要求完成有关财税改革、会计改革相关课题研究和调研活动。鼓励培养对象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通过案例竞赛、成果交流等形式,引导培养对象掌握先进、科学的研究方法,扩大其社会影响力。鼓励培养对象边干边学、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四)强化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培养管理办法,引导培养对象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培养任务。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依据学员参加培训、研究成果、能力业绩、单位评价等方面情况,对培养对象作出客观评价,形成量化考核结果。实行考核淘汰机制,对经考核合格予以结业的,分别由省市财政部门颁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对未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自学任务的,或培训期间、培养结束后,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处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各级财政部门要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省财政厅要认真抓好建立全省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等工作;各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层次人选推荐遴选、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强化人才使用。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高端会计人才的推荐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高端会计人才的领军和带头作用,积极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等推荐、使用高端会计人才。省财政厅建立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库,择优向财政部推荐为全国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咨询专家;择优聘任为省级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家;择优纳入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择优推荐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优先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请科研课题;优先推荐申请省级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等。 (三)着力营造环境。依托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高端会计人才中的先进典型,扩大会计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促进会计人才资源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形成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对各市培养高端会计(后备)人才中的优秀学员,经推荐认定可参加省级高端会计人才滚动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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