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以其他有偿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仍须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地税地[1998]9号 1998-12-23 税屋提示——依据沪财法[2007]61号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通知,自2007年12月2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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