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2013-04-2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要求和我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区自2013年5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统一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同时停止使用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3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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