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年以来,各种税收政策不断出台,办税业务也实现了信息化,为减轻纳税人办税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2015年12月,税务总局已在宁波市开展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试点,这一举措有望尽快向全国推行,让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那么今天小编就来扒一扒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些事吧。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取消认证 2015年1月1日,全国推行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整合升级完善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能够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从而构建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打造打击虚假发票的“金色盾牌”。 发票申领代开、申报、抄报税、认证,一向是纳税人办税的“四件大事”。目前,领开票、申报基本已实现网上受理,不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广后取消了抄报税环节,而且实现了开票和抄报税的远程办理,并为将来逐步取消认证创造条件。2015年12月,税务总局已在宁波市开展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试点。 金税三期接力 实现全覆盖 “互联网+税务”背后离不开强大的信息体系支撑。金税三期是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将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主要环节和全国所有国税、地税机关,实现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进而统一全国税收执法、实时监控全国征管数据,成为优化纳税服务和提高征管质效的信息化堡垒。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金税三期最突出的创新在于实现国税、地税及其他部门的联网。”这意味着国税、地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信息数据“不相往来”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此外,“金税三期”发票升级版实现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全覆盖,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全票面信息将实时上传税务机关,汇总形成电子底账,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将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假发票问题。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就是依托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来完成信息数据的比对,不再需要对票面加密的密码进行专门解读比对。 目前,金税三期工程已在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落地,2016年将实现全覆盖。 友情提示 税务机关也提醒,取消认证以后,纳税人能够申报抵扣的三类发票,只能是通过升级版发票系统开出的专用发票。没有完成升级的纳税人,通过老版的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购货方是无法申报抵扣税款的。因此,还没有完成发票系统升级的纳税人,应当尽快到税务部门办理,以免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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