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求《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后相关政策衔接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做好新旧政策的有序衔接,保证政策平稳过渡。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后相关政策衔接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广泛凝聚共识,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公告》及说明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9年12月9日以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871-63649312(传真) 邮政编码:650051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04号 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后相关政策衔接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后相关政策衔接管理的公告》的说明.doc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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