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4〕25号 2024-03-15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数据局等17部委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聚焦数据资源丰富、带动性强、前景广阔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全方位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力争到2026年底,打造面向西部的区域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较为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数据产业体系,数据产业动能加快释放,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建成一批成效明显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应用广泛的数据要素产品和服务。数实融合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增强企业创新活力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现代农业、工业制造、服务业等领域数据要素融合应用取得显著成效,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数据要素发展生态整体跃升,成为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驱动。 二、重点任务 (一)数据要素×工业制造。推动“产业大脑”建设,聚焦省内新能源、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装备、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制造、高档数控机床、特色农副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应用产业链供应链数据加强产业发展实时分析、引导、调度、管理,助力打造高端产品链、创新培育服务链、优化延伸价值链。提升数据驱动型研发能力,大力推动数据协同研发平台建设,试点建设10个以上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培育10家以上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企业提升数据融合应用能力,支持产学研用联合攻关,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带动培育研发新模式。推动协同制造,推进产品主数据标准生态系统建设,支持链主企业打通供应链上下游设计、计划、质量、物流等数据,建设智能制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促进工业制造数据高质量、高价值开发利用,实现敏捷柔性协同制造。提升服务能力,围绕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需求,加快培育多层次数据服务,发展智能服务、价值网络协作、开发运营一体化等数据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价值链延伸。促进跨领域数据融合,建设工业领域安全可信数据共享空间,支持工业数据与产能、采购、库存、物流等数据融合应用,为招商引资、产供销对接、技术工艺改造、原材料供给、制造资源协同、产业优势互补、产业链供应链监测等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加快新型工业软件和装备应用,加强使能技术开发应用,支持企业打通研发、采购、制造、管理、售后等全价值链数据流,发展数据驱动的产品研发、仿真优化、智能生产、预测性维护、精准管理、远程运维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天水长开、兰州电机、星火机床等企业实施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新模式、新试点项目,打造甘肃西沟矿5G+智慧矿山、白银集团基于工业互联网的铜冶炼生产消耗智能优化管控平台、金川集团5G+井下电机车无人驾驶等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应用案例,形成标准化建设体系供行业应用推广。(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通信管理局及产业链链主企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推进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数据要素×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生产数智化水平,围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产业,储备和建设一批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加大种植业、畜牧业等领域的数字化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和智慧渔场,推广北斗导航、无人机、巡检机器人、水肥一体化、智能农机、物联网、大数据等装备和技术,促进遥感、气象、土壤、农事作业、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市场等数据融合应用。提升农产品追溯管理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汇聚农事操作信息、农兽药残留物快速检测、合格证等监管数据,支持第三方主体汇聚农产品产地、生产、加工、质检等数据,支撑农产品追溯管理、精准营销等。推进产业链数据融通创新,支持第三方主体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智慧种养、产销对接、疫病防治、行情信息、跨区作业等服务,打通生产、销售、加工等数据,提供一站式采购、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加快形成以需定产、供需精准匹配新模式,推动农业生产与商贸流通企业智慧化改造,加大对农业数据的收集、存储、治理、开发,加强交易品种、来源、流向、库存、价格等基础数据采集汇聚和共享治理,形成农作物种植、生长、销售等全周期数据体系,支持电商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物流企业等数据与农产品生产端、加工端、消费端数据双向流通、联动分析,提升农产品供需匹配能力。提升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支持在粮食、生猪、果蔬等领域,强化产能、运输、加工、贸易、消费等数据融合应用,加强农业监测预警和分析发布,为应对自然灾害、疫病传播、价格波动等影响提供支撑。(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数据要素×商贸流通。拓展新消费,鼓励相关企业融合应用客流、消费行为、交通状况、人文特征等市场环境数据创新消费场景,提升美食地图、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网点动态地图、“小修小补”便民地图等服务能力,支持直播电商、即时电商等业态创新发展,提高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老字号“嘉年华”等促消费活动实效。培育新业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消费型电商平台等加强数据融合应用,打通线上线下全域数据,开发个性化推荐算法,推广应用5G、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产品定制化生产、渠道精细化运营,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打造新品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商贸企业依托订单数量、订单类型、人口分布等数据,主动对接生产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强产销对接、精准推送,助力打造“甘味”等特色品牌。推进贸易数字化,引导内外贸企业融合交易、物流、支付等数据,提升生产、管理、营销效率,发展跨境电商,打造外贸新动能。(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数据要素×交通运输。探索推进“交通大脑”建设,优化完善全省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和综合数据中心,持续推进行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分析应用,探索构建符合行业治理、公众出行服务、应急指挥调度的算法模型,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提升多式联运效能,加快推动货运寄递数据、运单数据、结算数据、保险数据、货运跟踪数据等共享互认,推动兰州陆港和兰州新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智慧化运营,提升中欧班列等国际班列发运服务质量,引导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挖掘数据复用价值,支持相关部门和企业融合应用车辆营运行为、事故统计等动态数据,为跨部门联合监管、差异化信贷、保险服务、二手车消费等提供数据支撑。引导交通运输龙头企业参与行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深度挖掘分析应用,利用人工智能等探索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形成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应用案例。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推动甘肃智慧交通与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测试应用示范基地建设运营,构建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场景数据库、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系统与云端支持平台,打造国家级汽车综合测试场、智能网联汽车竞赛场、教学及产业孵化中心,加快建设以自动驾驶为核心的科技体验及科普中心、312线清傅一级公路智能网联车路协同开放道路测试场,形成可应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方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数据要素×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融合利用科技、环保、工商、税务、气象、消费、医疗、社保、农业农村、水电气等数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业务模式,优化信贷业务管理流程,改进承保理赔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提高金融抗风险能力,加强金融信用数据、公共信用数据、商业信用数据融合应用,优化风险识别、授信评估等模型,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管控金融创新风险提供决策依据。推进“信易贷”“陇信通”“银税互动”等创新应用,加强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深化兰州新区绿金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满足各类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用数需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人行甘肃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数据要素×科技创新。推动科学数据有序开放共享,优化省科学数据中心规划布局,加强特色优势数据资源开发、汇聚和管理,做优做强新材料、新能源、实验动物、气象水文等领域数据中心,以及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气候变化、农业生物种质资源等领域科学数据库,促进科学数据的规范统一、集中保存、有效管理、共享使用,提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水平。以科学数据助力前沿研究,面向基础学科,提供高质量科学数据资源与知识服务,驱动科学创新发现。以科学数据支撑技术创新,聚焦生物育种、新材料创制、生物医药、能源化工等领域,以数智融合加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以科学数据支持大模型开发,深入挖掘各类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通过细粒度知识抽取和多来源知识融合,构建科学知识资源底座,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基础科学数据集,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探索科研新范式,充分依托各类数据库与知识库,推进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以数据驱动发现新规律,创造新知识,加速科学研究范式变革。(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数据要素×文化旅游。打造文化旅游数据融合应用新体系,加快构建“文旅大脑”平台,建设国家红色主题数据资源集聚区、国家文化大数据集聚区,争取建设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甘肃库、中华文化基因库甘肃库、中华文化素材库甘肃库等,提升省内文化数据资源汇聚和开发利用能力。培育文化旅游创意新产品,鼓励各类文化旅游机构、企业开展相关数据模型研究和应用示范,拓展文化旅游消费空间,打造大敦煌丝路数字人文基地、文溯阁《四库全书》数字化产品等一批数据融合应用精品工程。鼓励文化旅游类企业联合软件企业探索自驾车旅游、骑行旅游服务新产品,融合文化、旅游、路网、自然资源、消费、商贸、气象、医疗等数据,优化“自驾车+”、骑行专线生态服务体系,发展数字文旅产品新业态。提升文旅服务和智慧治理水平,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北斗、VR、AR等技术对全省文化旅游业全链条智能化提升,优化“一部手机游甘肃”平台资讯、运营、监管、统计、投诉等功能体系,支持文化和旅游场所、旅游经营主体共享交通、气象、公安交管、文化、文物、旅游资源、证照等数据,为免证购票、无感预约、错峰管理、应急救援等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促进文物病害数据、保护修复数据、安全监管数据、文物流通数据融合共享,支持实现文物保护修复、监测预警、精准管理、应急处置、阐释传播等功能。探索培育省级文化数据产品和服务出口基地,以兰州、敦煌为重点,鼓励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加强数据产品研发,为境外文化和旅游企业来甘投资合作提供合规数据服务。(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加强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促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完善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机制,依托甘肃省全民健康平台和健康甘肃APP,在医疗机构全面推广诊间缴费、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等便民惠民服务。便捷医疗理赔结算,支持医疗机构基于信用数据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推动医保便民服务。推进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数据融合应用,提供“医保+商保”一站式“秒赔”等就医服务。释放健康医疗数据价值,鼓励相关单位、医疗机构和第三方主体融合体检、就诊、疾控等数据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提供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实时授权查询服务,支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强化数字化职业健康监管与服务。加强医疗数据融合创新,依托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大力发展医疗数据服务产业,培育智能医学影像、智能诊疗、智能健康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持金融、养老经营主体共享医疗数据,开发商业保险、疗养休养新产品。促进中医药发展,加强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全流程的多源数据融合,支撑开展中医药疗效、药物相互作用、适应症、安全性等系统分析,为产业政策制定、企业运营、产品研发等提供支持。(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数据要素×应急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探索建立监测全面、研判精准、支撑有力的应急数据监测分析模型,利用电力、通信、遥感、消防等数据,实现对煤矿、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化工等高危企业私挖盗采、明停暗开等行为的精准监管和城市火灾的智能监测。提升自然灾害监测评估能力,利用卫星遥感、铁塔、电力、气象等公共数据,研发自然灾害灾情监测评估模型,提高各类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精度。强化地震活动、地壳形变、地下流体等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提升地震预测预警水平。提升应急协调共享能力,推动灾害灾情事故、救援物资、救援力量、救援场所、风险隐患等数据跨区域共享共用,建立应急响应“一张图”,推动应急处置“带图作战”,提高监管执法和救援处置协同联动效率。(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数据要素×气象服务。降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支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数据与气象数据融合应用,实现集气候变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转移的智能决策新模式。防范重点行业和产业气候风险,建立统一的气象数据平台以及暴雨、干旱、低温冻害等主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科学计算研判气象灾害风险范围及预警等级,推进灾害风险精准治理,为重点行业和产业风险防范提供依据。支持气象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重点工程等建设数据深度融合,防范极端天气和不利气象条件对规划和工程的影响。创新气象数据产品服务,加强区域级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研发,推动气象数据与金融、实体企业融合应用,鼓励研发以气象数据为基础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天气衍生产品和气候投融资新产品等,推动相关金融产品在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产业发展等方面应用。(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数据要素×城市治理。优化城市管理方式,探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构建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为支撑的城市运行数据体系,推动城市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多维度数据融通,支撑公共卫生、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基层治理、体育赛事等各领域场景应用。支撑城市发展科学决策,推进城市多维数据汇聚治理、融合增值,鼓励利用城市时空基础、资源调查、规划管控、工程建设项目、物联网感知等数据,赋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策略精细化、智能化。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化,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大力推进城市交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深入推动完善健康、卫生、医疗、托育、就业、社保、救助、养老、助残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推动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养老保险互转等服务事项跨城市好办易办。加强区域协同治理,系统推进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区域合作,深化区域数据标准化实践,促进数字认证体系、电子证照等互认互通,提高区域数据要素配置效率,为加强区域协同治理提供数据支撑。(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中心、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数据要素×绿色低碳。加强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推进气象、水利、交通、电力等行业数据融合应用,支撑气象和水文耦合预报、受灾分析、河湖岸线监测、突发水事件应急处置、重污染天气应对、城市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等。推动生态环境公共数据融合创新,为环境风险监测、评估提供新模式、新办法、新思路,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计和绿色信贷服务等提供支撑。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制造与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动能源企业与高耗能企业打通订单、排产、用电等数据,支持能耗预测、多能互补、梯度定价等应用。提升废弃资源利用效率,挖掘废弃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的紧密耦合性和强关联关系,汇聚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数据,推动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测算与评价,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利用能源消耗、排放和资源使用数据改进提升生产过程和工艺,提高原材料、水资源和能源管理效率,创建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数据要素×绿色能源。深挖能源数据价值,形成服务区域经济和能源行业发展的数据要素配置体系,以数实融合支撑能源数据多元化场景应用,面向政务、企业和公众提供公益性和市场化的能源数据服务。打造以数据模型为支撑的新能源生产数智化场景,推动通用大模型、数据孪生等先进技术与新能源企业生产调度全过程、全要素加速融合,建立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消费数据共享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支撑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支持新能源基地以及相关企业开发适用于风电和光伏发电的预测模型,融合应用气象数据、生产运行数据等,优化提升风电和光电互补运行、后续项目科学布局、能源调度等水平。鼓励开发建设“电眼看甘肃”数据融合应用平台,构建全省经济发展的电力指数,从经济活力、城乡融合、特色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态势,为政府科学决策等提供有力支撑。(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数据供给水平。加快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国家重点实验室、数字政府大数据基座等技术、资源、平台优势,开展数据采集、处理等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在科研、文化、交通运输等领域,鼓励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开展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建设,主导或参与制定数据采集、管理等行业标准,打造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探索推进成熟技术在重点场景的应用。加强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政策激励,研究出台《甘肃省数据条例》《甘肃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加强数据采集、汇聚、加工、流通、应用等全流程管理,大力推进公共数据体系建设,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开发利用,形成以数据换数据、以数据换技术、以数据换服务的新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依托我省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产业,在文化旅游、生物医药、能源化工、乡村振兴、医疗健康、气象服务等数据资源较为丰富的领域,合规开展公共数据和行业数据授权运营,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在保护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多维度促进数据开放,优先推动与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发展潜力较大的领域数据向社会开放。积极引导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数据服务业,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支持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提供数据开发、增值等服务,加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数据流通环境。提高交易流通效率,探索完善数据要素产权体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数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数据登记确权、成本核算、价格形成、资产入表、收益分配等机制,完善全社会层面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大任务和事项落实。推动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数据资源进行会计处理。建立安全可信、管理可控、可追溯的数据流通环境,构建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可信、可控、可计量数据资产确权、流通、交易平台支撑体系,加强全省数据合规高效流通的基础保障。推动建立甘肃省数据产权登记存证体系,实现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和数据知识产权等多个层面权益及其流转关系的登记存证。培育流通服务主体,发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海量数据汇聚优势,结合特色优势产业,推进行业数据要素市场构建,鼓励市县政府通过新建或拓展既有园区功能等方式,建设数据特色园区、虚拟园区,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数据服务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良好的数据要素流通生态,构建数据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推动数据可信流通。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建设,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生态,提升服务质量。探索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在兰州新区建设以数据跨境为特色的数字贸易示范区,打响“一带一路”向西开放平台特色牌。(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强化数据安全防护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定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保护工作指南,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进行有效保护。丰富数据安全产品,多部门协同加强数据安全合作,鼓励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服务机构研发推广多层次、专业化、定制化数据安全产品,促进各行业各领域深度应用,推动数据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数据安全服务,鼓励数据安全企业开展基于云端的安全服务,有效提升数据安全水平。(省委国安办、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发展相关协调机制,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加强对本方案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对应国家部委工作衔接,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各地要突出地区、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形成符合实际的数据要素应用实践特色品牌,带动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加快发展。 (十八)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数据要素×”资金保障,对重点园区基地、重大项目、重要平台、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数据关键技术、核心产品、优秀数商、典型应用场景等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数据产品采购主体按照规定给予数据交易服务费补贴等支持政策,探索数据产品和服务首购首用奖励。统筹使用现有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包括数据信息发展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数据要素×”项目进行资金奖补。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与相关企业开展数据要素型产业项目合作。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资金、企业债券,支持数据项目建设运营和数据产业发展,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数据发展领域。 (十九)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对省外优秀实践经验的复制推广,及时挖掘省内数据要素应用经验做法,多渠道组织宣传,引导全社会加强数据要素应用,对各类平台的优秀算法、各行业的典型应用进行共享复用。支持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层面政策性试点,加快数据确权、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数据融合应用模式创新。鼓励社会各界、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层面和相关行业领域“数据要素×”赛事等,以赛促用促学,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孵化新技术、新产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完善数据要素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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