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1997]16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规范标准》和表彰首批十个“规范办税服务厅”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9-19
摘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8月份召开的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市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规范标准(以下称《规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规范标准》和表彰首批十个“规范办税服务厅”的通知

京国税[1997]162号                   1997-09-19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8月份召开的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市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规范标准(以下称《规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规范标准》,经市局研究确定,首批表彰十个办税服务厅为本市国税系统“规范办税服务厅”;他们是:

  1.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2.西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3.崇文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4.宣武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5.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6.丰台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7.石景山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8.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9.怀柔县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10延庆县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广大干部对《规范标准》和各“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的学习,在不断提高为纳税人优质服务水平的同时,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市局将于今年底,在完成对各区、县局,分局征管改革工作检查验收后,表彰第二批“规范办税服务厅”,并随着全市国税系统征管改革工作的开展,此项工作还将进一步深入进行,评出我市国税系统一批《最佳办税服务厅》。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规范标准

  一、办税功能齐全,纳税人基本涉税事宜在办税服务厅内能够得到基本解决。办税服务厅内应设置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待批文书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咨询等办税事项的窗口。窗口数量和名称可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决定,但纳税人的下列涉税事宜应在厅内办理接收手续或直接受理:纳税申报审核和录入;新办企业税务登记审核发证;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审核;税源户转移;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核;减、免、退税文书传递;开据税收证明单;缓缴税款文书传递;各种待批文书传递;发票审批;自印发票审核;发票的验证、缴销、换开;发票发售;征管违章处理等。

  二、办公设施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纳税人办税基本服务设施齐全。办税服务厅内税务干部的办公场所和纳税人的办税场所分配合理,税务干部受理纳税人涉税事宜采取柜台式办公形式。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等基本涉税事宜全部使用计算机受理。各窗口服务项目标记清晰、醒目。税务干部全部着装、配带统一的胸牌上岗。具备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基本服务设施,如:书写台(桌)、椅子、纸、笔、墨水等。

  三、税务干部政治业务素质较高,岗位技能熟练,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在办税服务厅内工作的税务干部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勤奋学习税收业务知识。各岗位业务技能比较熟练。能够熟练的进行与本职业务相关的计算机操作。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事宜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税务咨询窗口要配备业务熟练的干部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又可能出现的与纳税人争执问题有规定的处理办法,有具体的工作业务学习制度、奖惩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纳税人满意率达90%以上。办税服务厅受理私营以上纳税人纳税申报率达到95%以上,入库率达到97%以上,个体工商户申报率达到90%以上。保证各种税收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四、公开办税制度、办税指南、监督措施,办税高效便捷。对纳税人办税需知的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纳税指南、窗口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全部上墙以税法宣传栏、公告栏的形式向纳税人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纳税人自我查询触摸式显示屏等。办税服务厅内必须设置纳税人意见箱和监督台,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所长(科长)值班制度。办理纳税人涉税事宜高效、便捷,每项业务应有基本的办公时限,不出现排长队办税现象。

  五、形成既协调又制约的工作制度和有关纳税信息反馈制度。办税服务厅内各岗位划分清楚,职责明确,管理服务系列和征收监控系列有具体的工作联系制度。每一项具体的办事程序运行顺畅,手续齐备、简捷,有关纳税信息反馈及时,制度健全,应制定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情况反馈制度;纳税申报与发票使用情况反馈制度;纳税申报与税务稽查情况反馈制度;发票管理与税务稽查情况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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