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盟专家来华讲学取得收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2]19号 2002-01-10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盟专家来华讲学取得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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