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何会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12-08
摘要:  问:我所在的公司与两年前购买一块地同时在此土地上修建产房一栋,原来为此两项所支付的款项我计入 在建工程 科目,如今厂房已经建好,并已经投入使用,我该如何做分录,若从 在建工程 转入 固定资产...

  问:我所在的公司与两年前购买一块地同时在此土地上修建产房一栋,原来为此两项所支付的款项我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如今厂房已经建好,并已经投入使用,我该如何做分录,若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那土地是否也应该计提折旧?

  答: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并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明细科目核算。因此,在建工程科目不核算土地使用权成本,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自然也不会将土地使用权转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按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