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营改增”税收分成细则待解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姜旺 人气: 时间:2013-04-12
摘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 营改增 试点。   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 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

  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试点的结构减税效果已经显现,分行业进行全国推广是解决地区政策差异的重要途径。”山东百丞税务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华11日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暂行的税收分配比例必然面临调整。路径改革

  目前,“营改增”试点只在部分地区进行,局部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由此,“营改增” 全国推进的步伐正在加快。

  对于此次会议中新纳入的广播影视作品播映、发行行业,其“营改增”实际操作过程则没有那么简单。山东奥卡新世纪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徐建军对导报记者表示,作为影片发行方,目前院线享受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而影院方则全额缴纳营业税。

  “影片不同于其他商品,从"出厂"到消费环节其价格是逐级不断降低的,这样就存在增值税如何计算的问题。”徐建军表示,影院播放影片之前与院线签约而不付出成本,下线之后结算分成,其对于缴税主体增值部分的计算有待国家政策细化。

  对于本次“营改增”改革试点路径的变化,业内人士多表示,此举对由地区试点推向全国试点意义非凡。“分行业全国推进"营改增",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政策差异出现的税收洼地和差异税收征管风险问题。”董华分析说,这一显著转变有助于减少区域性试点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为全面推进“营改增”铺平道路。

  回顾开展一年有余的“营改赠”,其进展可谓迅速。去年1月,“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启动改革试点,同年8月1日起陆续将北京、江苏和深圳等8省3市纳入试点。今年2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从12个“营改增”试点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去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结构性减税效果可谓明显。细则待解

  事实上,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增值税与消费税并存。营业税税基有9个行业,除了上述提到的运输、服务和电信行业,还有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行业。

  “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后,解决了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有利于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促进产业分工进而提高产业质量。”董华说,“营改增”之后不可避免地出现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问题。

  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省市纷纷降低2013 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为“营改增”预留空间。例如北京、天津、浙江预计今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增长9%、12%和8%,比去年分别下降1个、3个、0.5个百分点。

  “目前地方主体税种仍是营业税,当"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后,这一主体税种地位将动摇。”董华表示。

  据了解,一般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成比例为“75∶25”。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行“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要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

  “考虑到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目前"营改增"试点地区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收入全归地方。” 董华认为,此政策只是暂时的权宜之策,长远看,中央与地方必将面临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的问题,需要求解的是调整细则,届时地方政府只能通过新的税种保证政府刚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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