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直属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财法[2014]39号 2014-3-31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3]74号)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市、县享受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直属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广东省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省直属企业名单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