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2015]90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实现文化建设落地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4-24
摘要:文化引领是今年省国税局三大工作主线之一,全省国税系统要按照2015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关于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各项文化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就进一步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实现文化建设落地提出以下意见,请切实抓好落实。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实现文化建设落地的意见

粤国税发[2015]90号      2015-4-24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文化引领是今年省国税局三大工作主线之一,全省国税系统要按照2015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关于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各项文化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就进一步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实现文化建设落地提出以下意见,请切实抓好落实。

  一、工作内容

  按照省国税局关于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创新形式载体,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是国税系统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手段。全省国税系统要切合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以“忠诚、法治、创新、和谐”广东国税精神为重点的文化理念体系,深刻领会广东国税文化的内涵要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精心组织开展政治理论、税收业务、文化管理等专题学习,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提升学习效果。要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载体,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借助好书推荐、心得交流、主题讨论等活动载体,在全省国税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逐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对广东国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以学习教育促进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引领广东国税新发展。

  (二)规范行为礼仪,展现良好素质形象。行为礼仪是国税部门形象的窗口。省国税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着手制定全省统一的行为礼仪规范。全省各级国税局和广大国税人员要在落实政治行为规范、执行社会行为规范、践行廉政行为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纳税服务、行政管理和日常生活行为规范,做好上下对接,使全省国税系统步调一致、自成体系。要明确工作生活行为规范中的礼仪约束,特别要注重在工作中的文明用语、文明礼貌、仪容仪表等规范的养成,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落实工作行为规范的检查考核力度,全面树立起国税部门良好的素质形象。

  (三)开展文体活动,有效激发队伍活力。精神文化生活是文化建设重要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全省国税系统要发挥“文化暖心”的激励作用,结合各地文化建设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文化体育活动,以活动凝聚人心、激发活力。要紧贴干部职工的需求,组织开展文学、艺术和体育竞赛等干部职工热衷和参与度高的活动,修炼身心、陶冶情操。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结合各类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和文体活动,让干部职工在活动中正心志、抒情怀、增友谊。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关爱机制,加强走访慰问和交流,积极开展各类心理辅导、爱心帮扶、连心关扶等活动,让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国税大家庭的温暖。

  (四)加强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关爱精神。志愿服务活动是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局要根据国税部门的行业特点,以服务纳税人为重点,以税收政策服务为主线,以税收志愿服务者为主力,组织开展税收政策咨询、税法宣传、账务辅导、税收法律救济等服务,形成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不断提升税收志愿服务水平。要不断拓展志愿服务的内涵和范畴,积极引导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社会志愿服务,走进社区,走进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公益、结对服务、爱心助学、扶贫接力、文化下乡、绿色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上树立国税部门“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的文明形象。

  (五)强化典型示范,讲好身边人身边事。要坚持文化引路、先进带路、宣传铺路,深入挖掘全省国税系统,特别是基层一线单位的先进人物事迹,进一步建立健全先进典型选树的培养机制,及时做好先进事迹宣传教育工作,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引领干部职工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要以组织开展广东国税精神宣讲活动为主抓手,融合“道德讲堂”的崭新载体,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方式,塑造道德模范,形成道德规范,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品质和文化修养,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培育和宣扬广东国税精神的热潮。同时要狠抓警示性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联系工作实际,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地市国税局在配合省国税局做好广东国税精神巡回宣讲工作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好所在单位的宣讲教育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整体效应。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文化引领、实现文化落地是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文化建设成效的直接体现。全省各级国税局要高度重视,增强认识,把文化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认真对照文化建设各项任务,特别是五项重点工作内容,全力抓好落实。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建立文化建设的常设办事机构,有效的领导和协调文化建设,保证文化建设工作的延续性和实效性。

  (二)立足实际,抓做好科学谋划。全省各级国税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文化建设的总目标,认真做好文化建设的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围绕省国税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科学制订文化建设年度工作规划,强化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等工作的统筹融合,不断提升文化建设的工作站位。要明确年度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五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机制,推动文化落地。全省各级国税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文化落地,为实现文化建设向文化管理转变打牢基础。要在文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国税局的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务实创新,建立文化管理的培训机制、文化载体的创新机制、文化资源的整合机制、文化考核的评价机制和文化践行的参与机制,以机制建设巩固文化建设成果。

  (四)及时总结,做好亮点宣传。全省各级国税局要加强上下交流,在抓好本单位文化建设任务落实的基础上,及时做好相关情况的总结反馈。各单位文化建设的年度工作总结请11月底前报省国税局教育处,省国税局将视各地完成情况作为今年文化建设绩效理考评工作的重要依据。另有关文化建设的阶段性工作、亮点工作、五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总结提炼和上报,省国税局教育处将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宣传和集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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