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当中的“硬骨头”,即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已然提上议程。下一步财政部分领域进行事权划分的改革,最快或将于今年启动。相关人士表示。有专家表示,此需要协调的部门很多,难度与20多年前的分税制改革不相上下。 据一位参与指导意见制定的财税专家分析,此前我国虽然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灶吃饭”,但事权却没有划分清楚,造成“中央点菜、地方买单”的情况,而且省以下对市县的关系,也如同中央对地方一样,“整个决策链是拧巴的,造成了权责不对等”。 去年年底,由财政部制定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指导意见”结束征求意见并上报,但此意见为一个原则性、纲领性的文件,尚未细化到各个事权的细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为指导意见确立了总的原则,包括,首先,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其次,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再次,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最后,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格局稳定。 具体来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包括三类:中央事权、地方事权,以及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事权。上述“指导意见”的大方向是,地方的事权要上收中央,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权特别是跨地域的事权,中央要承担责任。而实现步骤则是,首先划分事权,之后才能确定支出责任,然后划清收入,最后确定转移支付。 前述参与指导意见制定的人士说,以未来收入划分为例,改革实施之后,消费税很有可能从中央税变为共享税,并归属于地方征收;车辆购置税则可能被划为地方税种;个人所得税也将可能归为地方征收,共享税性质不变;但是新开征的环保税将划为地方税,房地产税在立法后,极有可能将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形成新的房地产税,并划为地方税。此外,还包括营改增完毕之后,增值税改革时,可能会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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