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暂缓执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全文废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2017-08-04 税屋提示——依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18年4月2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3日 分送: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承办 办公室2017年8月4日印发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政策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