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数字化管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2021-08-31 为进一步提升出口企业退税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有关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数字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的出口企业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数字化管理的申请。 二、出口企业可结合工作实际选择使用自行开发、采购的软件或税务机关提供的软件进行单证备案。 对于选择使用自行开发、采购的软件,出口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备案后方可使用;选择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软件,出口企业可通过由税务机关搭建的中天易税云平台的数字化单证备案软件,提交经税务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数字化单证备案登记表,即可实施数字化单证备案。 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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