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 2022年4月27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依法合规、有利于纳税人、有利于服务管理的原则,我局对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存量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湖税发[2021]9号)规定,对存量房的评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县局印发《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存量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德税发[2021]5号),这使得《德清县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的公告》(德清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文件规定已经不符合现行规定,应当废止。此公告必要且可行。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件《德清县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的公告》(德清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为原德清县地方税务局制定。 四、施行日期 为更好的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 2022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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