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中央预算收入对帐办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对帐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计[1997]104号 1997-02-2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贯彻《中央预算收入对帐办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对帐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7]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此文,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的对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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