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和“股权转让”紧密关联的话题就是“先税后照”,特别是今年4月广州市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股权变更登记需查验完税凭证的通告》,对个人股权转让实施联合管理并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更是加快了股权转让“先税后照”的脚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先税后照”就是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其实关于“先证后照”自2018年以来,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个人股权变更登记需查验完税凭证。但是,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现象比较常见,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对于个人股权转让相关涉税问题主要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税2014年67号)文件即可,本文主要就实操角度来为大家深入刨析个人发生股权转让后将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谁?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作为股权受让方也就是扣缴义务人来说,一定要完成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二、个人股权转让股权如何计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三、发生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时点? 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以下六种情形作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的界定: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所得申报地点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五、申报方式 (一)受让方去所属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被投资企业在企业自然人扣缴系统帮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申报流程(被投资企业操作流程) 1.点击【分类所得申报】--【财产转让所得】--【填写】--【添加】 2、点击【姓名】选择纳税人,如果没有纳税人信息需要新增纳税人信息。 3、点击【所得项目】选择【股权转让所得】,并在相关收入、扣除类空格处填上企业数据,系统自动计算出【应退补税额】,点击【保存】。 4、点击【分类所得申报】--【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 5、申报成功以后点击【税款缴纳】,完成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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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被投资企业资产中还有20%的股权,个人转让股权时必须要评估报告吗?
自然人拟转让持有的A民营公司股权,在税务局办理清税时,因A公司的股权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被要求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请问资产评估报告是否为必须评估?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第十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67号公告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被投资企业资产中股权占资产总额比例超过20%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需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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