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至上月底,已经确定的试点纳税人共8624户,预计至12月1日将增至近万户,其中约95%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将下降或持平。 为何改?——减少重复纳税 如何改?——七行业调整税率 从今年12月1日起,这些行业将从原来开具营业税发票变为开具增值税发票;明年1月1日开始申报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届时,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及国际运输服务)按税率11%缴纳增值税;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按税率6%缴纳增值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按税率17%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由原来征5%的营业税改征3%的增值税。 有何变化?——纳税额少了 如某广告公司2011年全年营业收入为100万元,按5%营业税收税,应缴纳5万元税款,而2012年12月1日后,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税率,100万元的应税收入只要缴纳3万元的税款。如此一来,就减少了2万元的成本。 注意什么?——办理事项的变化 市国税部门在办税大厅专设“营改增”办税窗口,受理试点纳税人国税办税事项申请资料,向试点纳税人提供“营改增”试点咨询服务,以及发放已办事项有关证件、资料等。 纳税人可以登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zjtax.gov.cn)“营改增”试点工作专栏或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zjtax.gov.cn/pub/wzgs/)查询有关“营改增”政策文件。也可拨打浙江财税12366服务热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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