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破获虚开专用发票骗税大案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8-03
摘要:蓝鹰公司和赛福公司将未纳税的410余万件服装虚构成已税服装申报出口退税,虚开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20份,涉及金额8187万元,税款1392万元。

这是一起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税警高效协作,历时2年,涉及134家企业,批捕或刑拘12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大案。

出口迅猛增长,销售额直线飙升,企业漂亮的业绩背后,竟然暗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秘密!近日,记者从浙江省衢州市国税局了解到,该局破获了这样一起虚开骗税大案,挽回国家税收损失近3000万元。

业绩飙升暗藏重重疑点

2011年4月,衢州市国税局分析出口退税企业退税信息,发现衢州市蓝鹰贸易公司和赛福贸易公司近年来出口增长迅猛,货源均来自于本地一家规模不大的服装生产企业——柯城丽新帽厂。防伪税控系统查询显示,柯城丽新帽厂的进项发票大部分来自广东省。自2008年以来,该厂销售额直线飙升,而应纳增值税却没有相应增长,反而有大量留抵税额。

税务人员进一步查询企业资料发现,蓝鹰公司和赛福公司在1年多时间里,代理出口丽新帽厂的服装450多万件,而出口目的国危地马拉常住人口只有2600余万。并且,出口服装均通过广州和深圳等地海关,单个货柜价值达30万美金,而同样服装出口单个货柜价值一般在10万美金左右。丽新帽厂取得的公路运输发票均来自于江西省等地区。该厂有近千平方米生产场所,却只有30几名员工和30多台设备,原料和成品仓库中也只有少量库存,这样的企业如何能生产出年销售额超亿元的服装?

漂亮的业绩,无法解释的不合理现象,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多年的稽查经验让检查人员察觉到,其中很可能暗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的不法行为。2011年4月20日,衢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决定对上述3家企业立案稽查。一场骗税与反骗税的战斗就此拉开序幕。

神秘字条查清资金往来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血液”,也是确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犯罪案件的关键证据。检查人员把检查丽新帽厂的资金往来链条作为本案的突破口,紧咬不放。

确定检查思路后,检查人员有了新发现,“某某织造厂,30万元,税点6%,1.8万元”“某某服装厂,50万元,税点5%,2.5万元”等等相类似的字条,不断在检查人员面前显现。

稽查人员推测,“税点”应该是丽新帽厂支付给开票方或介绍人的开票手续费,其差额应该通过银行或现金回流到受票方账户或其关联人私人账户。

顺着这些神秘字条深入挖掘,比对丽新帽厂的银行凭证、传票、发票等信息,经过3个月的艰辛努力,检查人员终于拼出丽新帽厂的资金往来图,勾绘出其资金往来的真实面貌,找到了丽新帽厂资金回流的铁证。

同时,这些神秘字条上反复出现的一个名字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崔兰。顺藤摸瓜,这一本案的幕后策划人也随之浮出水面。原来,崔兰为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目的,找到丽新帽厂负责人毛郦幸合作,利用从广州市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手中采购的不具备退税条件的服装,假借丽新帽厂生产加工的名义,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套票作业,借用蓝鹰公司或赛福公司出口退税平台,向衢州市国税局骗取出口退税。

稽查人员发现,丽新帽厂汇入开票方的“货款”通过介绍人直接回流到崔兰账户的资金达2000余万元,足以证明该厂“购进”货物为虚构,没有真实业务,涉嫌严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从整个资金周转情况来看,启动资金来源于崔兰,且丽新帽厂从蓝鹰公司或赛福公司收到的退税款,绝大多数返还给崔兰及其关联人账户。

严密布控一网打尽嫌犯

为了麻痹嫌犯,防止打草惊蛇,等待最佳时机,最终一网打尽违法分子,衢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对整个案件查处安排专人负责,严防案件泄密,做到外宽内紧,有意对外营造“案件不大,很快就结案”的宽松氛围。

时间进入2012年,经过检查人员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案件初查报告和相关证据链条逐步完善。

3月26日,衢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联合衢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税警联席会议,成立“3·2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税警联合专案组,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赶往广州抓捕犯罪嫌疑人崔兰,一路在本地对涉案企业犯罪嫌疑人跟踪排查。

3月27日,经过警方严密布控,“3·26”骗税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崔兰在广州落网。专案组成员带着从崔兰住所和工作室搜查到的写满两页A4纸的银行账号,丽新帽厂开票资料复印件,丽新帽厂传送的款项收支情况记录单传真件等关键证据,将崔兰押解回衢州。3月30日,在衢办案小组也一举将毛郦幸等3名其他犯罪嫌疑人顺利抓捕归案。

集群战役实施全面打击

经调查发现,2009年~2011年,丽新帽厂为达到不缴或少缴增值税款之目的,从没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共计931份,虚开金额9368万元,税额1576万元。蓝鹰公司和赛福公司将未纳税的410余万件服装虚构成已税服装申报出口退税,虚开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20份,涉及金额8187万元,税款1392万元。

2013年5月,衢州市国税局依法对丽新帽厂、蓝鹰公司和赛福公司3家企业作出处理,追缴增值税款1506万元,追缴出口退税款1310万元。

2013年11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崔兰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50万元。被告单位衢州市柯城丽新帽厂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毛郦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5万元,扣押在案的款项共计1054万元予以追缴。

“3·26”专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2013年6月20日,公安部对“3·26”专案所涉及的12个省市,134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或介绍人,发起了集群战役打击行动。最终,8名藏匿在全国各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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