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以来,娱乐业一直在“灯红酒绿”中跳舞。唱久了“心酸的浪漫”,也该换一首“歌声与微笑”了。 如果说建筑业营改增是不能理解农民工的疾苦(目前农民工劳务无法进项抵扣),那么娱乐业醉汉的歌声,却唱出了“东方之税”。 一、久违“心酸的浪漫” 娱乐业在营业税时期,消费高、价格贵,是大家深有体会的,可为了朋友、为了兄弟,总会不惜身体、不惜金钱,穿梭于灯红酒绿之间。在高昂的消费中间,大家都把他怪罪与税收的杠杆调控,确实有一定的因素在里面。 在营业税时期,娱乐休闲业,税率:20%。征收范围为: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网吧、高尔夫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包括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在顾客进行娱乐活动的同时提供的饮食服务和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都是20%的税率。当然,当经营的是保龄球、台球 ,为顾客进行台球、保龄球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税率为5%。 从以上的税率中,我们可以看出,娱乐业的消费确实是“心酸的浪漫”。 二、甜蜜“歌声与微笑” 根据36号文相关规定,娱乐业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较之前的5%-20%的营业税来说,降幅是惊人的,而且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进项税率额抵扣,实际税负要远远低于6%,真可谓是甜蜜的“歌声与微笑”。 三、合理促销,别让欢喜过了头 在营改增后如果不能有效的把握促销政策,还套用营业税时间的促销模式,就会让欢喜过了头,如歌厅会员充值,免费唱歌,充值卡用于购酒水、点心等。 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没有对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这一概念,而在增值税相关政策中有明确规定,根据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那么也就是说,免费提供的包房,将会被视同销售,适用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按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当然你也有可能会问,照这么说,在餐厅购菜吃饭,免费提供餐桌,也要适用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按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免费提供包房视同销售是与KTV的促销模式有关的,如果你不是会员,不按KTV规定的金额充值,你使用包房,需要付费的。因此,KTV如果促销模式不当免费提供的包房,将会被视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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