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正式上线 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持续推进税务机关“放管服”改革,以“互联网+税务”行动和大数据应用为依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安排,自2017年4月21日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在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为查账征收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其旨在提升纳税人申报数据质量,降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风险。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实现了风险指标的全统一。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所使用的风险扫描指标由税务总局统一设置,避免了税收管理“十里不同天”的情况,在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二是实现了风险信息的全反馈。实现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的服务闭环,纳税人选择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后,即刻得到反馈扫描结果。纳税人可根据反馈提示信息及时修改申报数据,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也减少了纳税人往返办税大厅更正申报的成本。 三是实现了纳税服务的全智能。此项服务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在智能便捷、公平可及上下功夫,纳税人所有操作均在互联网上进行,变“纳税人跑腿”为“纳税数据跑路”,实现了“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的要求,构建了“互联网+税务”政务服务新模式。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流程非常简单、快捷,具体为: 2.纳税人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填写后,在软件“申报表发送”栏里选择接受“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即刻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在较短的时间内(通常不超过30秒)即可接收到风险提示信息。 3.针对税务机关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行评估处理,自行决定是否调整纳税申报表。 4.纳税人可以多次重复选择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直至认为风险已经消除;也可以直接选择“申报表发送”功能,进行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不能再次进行“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本次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是适用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采用互联网电子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至少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相关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或上门报送至税务机关,便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扫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自行决定是否修改纳税申报表。无论是否选择提示服务,均不影响后续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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