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研发试制产品的检验费2000元 13-1.支付试制产品检验费 借: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中间试验费–试制产品检验费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14.用于该项目的模具制造费100000元。 14-1.模具制造费 借: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中间试验费-模具制造费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15.1月所购买设备本阶段计提折旧45000元 15-1.计提4-12设备月折旧费 借: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固定资产-设备折旧费 45000 贷:累计折旧 45000 16.1月所租赁设备本阶段租金合计45000元 16-1.支出4-12月研发设备租赁费 借: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固定资产-设备租赁费 45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 17.公司自有办公楼本阶段计提折旧60000元 17-1.计提4-12月办公楼折旧费 借: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固定资产-房屋折旧费 60000 贷:累计折旧 60000 18.用于RD1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费合计50000元。 18-1.计提4-12月无形资产(XX 专利)摊销 借: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无形资产摊销-XX专利 50000 贷:累计摊销 50000 19.购买项目所需图书资料费8000元,资料翻译费2000元,办公费5000元。 19-1.支付研发活动其他相关费用 借: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其他相关费用-资料费 8000 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其他相关费用-翻译费 2000 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其他相关费用-办公费 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20.RD1验收合格,支付评估验收费10000元,专利注册费5000元。 20-1.支付研发活动其他相关费用 借: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其他相关费用-评估验收费10000 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其他相关费用-专利注册费 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21.12月结转资本化支出 21-1.结转资本化支出 借:无形资产-自创专利 2532000 贷:研发支出-RD1-资本化支出 2532000 22.采取直线法按10年对该专利进行摊销 22-1.12月摊销该自创专利权 借:管理费用 21100 贷:无形资产-自创专利 21100 23.A公司《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示例(见附件1) 三、研发费用的列报 A公司RD1项目2016年度研发费用合计3209000元,其中费用化支出677000元,资本化支出2532000元。资本化支出于12月底形成无形资产,当月摊销21100元,该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2510900元。故该公司的列报为:利润表的管理费用项目反映费用化研发支出677000元;资本化研发支出2532000元,于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项目反映2510900元,利润表的管理费用项目反映21100元。 四、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一)费用化研发支出 1.A公司RD1项目2016年的费用化研发支出中,不符合财税〔2015〕119号规定而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费用包括: ①7-1.计提办公楼折旧费20000元; ②9-1.3月支出研发人员培训费10000元。 2.其他相关费用支出6000元,未超过限额,可全额用于计算加计扣除。 3.费用化支出中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合计647000元。 (二)资本化研发支出 1.A公司2016年的资本化研发支出中,不符合财税〔2015〕119号规定而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费用包括: ①17-1.计提办公楼折旧费60000元; ②19-1.3月支出办公费5000元。 2.其他相关费用支出25000元,未超过限额,可全额用于计算加计扣除。 3.资本化支出中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合计2467000元。 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 (一)A公司RD1项目2016年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化支出为647000元,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项目加计扣除额为647000×50%=323500元;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支出合计2532000元,剔除不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后,加计摊销的资本化研发支出为1233500元,2016年12月的摊销额为20558.34元,计算加计摊销额为10279.17元。故2016年度汇算清缴中,A公司RD1项目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摊销)额合计333779.17元,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合计可减少应纳税额83444.79元(按25%法定税率计算)。 (二)A公司《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填报示例(见附件2) (三)A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7014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示例(见附件3) (四)A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填报示例(见附件4) 附件1:A公司《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示例 附件2:A公司《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填报示例 附件3:A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7014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示例 附件4:A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填报示例 修改后加计扣除指引 第六章 企业研发费用核算风险提醒 2017-07-19 甘肃国税 一、是否按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分别归集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二、是否准确界定了研发活动、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等概念,从而准确归集有关费用。 三、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是否分别核算、准确划分,对同时用于研发和非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人员等是否按合理方法进行分配归集。 四、是否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并将研发支出合理予以费用化或资本化;对于资本化的研发费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五、是否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无形资产及研发支出信息按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充分披露。 六、是否按照财企〔2007〕194号要求,严格研发费用审批程序,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对于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等应从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的费用,是否从研发费用中剔除。 七、是否就研发活动各阶段的档案材料分别归档。各阶段需归档的主要材料包括: (一)研发立项阶段:决议文件、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项目预算报告、研发团队成员材料等。 (二)研发实施阶段:研发人员合同、研发人员出勤情况统计表、研发人员工资发放记录、研发材料领用单及出库单、研发设备公式分配表等。 (三)研发完成阶段:研发项目论证、评审、验收材料;研发费用决算报告、技术转让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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