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暂停支持微信支付缴税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银支付[2018]238号)》文件要求,为配合相关单位备付金账户调整工作,现定于2019年1月9日(周三)晚8点起至2019年1月13日(周日)暂停支持微信支付缴税,相关功能将于1月14日0点恢复。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1月7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