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更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化,办好惠民实事,新疆税务局更新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单内容 更新后清单内容共214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清单事项办理渠道 新疆电子税务局(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新疆税务手机APP、微信小程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邮寄等。 三、其他事项 新疆税务局将不断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业务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并通过新疆税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 附件:“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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