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黔财税[2021]27号 2021-05-2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0〕3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贵州省扶贫基金会 2.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3.贵州省善道公益基金会 4.贵州兴凯教育基金会 5.贵州省博志公益慈善协会 6.贵州省彩阳助学公益基金会 7.贵州省静合公益服务中心 8.毕节市同德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9.仁怀市慈善总会 10.铜仁市碧江区慈善总会 11.六盘水市水城区慈善总会 12.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紫诚教育发展基金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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