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外事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财行[2014]219号 2014-3-31 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外事办公室: 现将《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执行。 一、关于国际旅费问题 正市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副市级、正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二、关于出访期间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开支问题 出国人员应在批准的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往来,已在预算中购买国际联城机票的,不再安排城市间交通费;未在预算中购买国际联城机票的,根据出访任务按每人200至500美元核定,其中:出访两个城市每人按200美元核定,出访三个城市每人按350美元核定,最高为每人500美元。对正市级人员按上述标准的3倍核定。出访期间发生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在上述标准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三、关于出访期间正市级人员住宿费开支问题 正市级人员出访住宿费按照规定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可按规定的住宿费标准的2倍核定,所发生的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内凭有效的住宿费票据据实报销。 四、关于礼品费开支问题 出访团组礼品费开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正市级代表团确需赠送礼品的,对每一邀请国的赠礼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五、其他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强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约束,从严审批因公出国团组,精简优化出国团组数量、人数,有效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支出总额。 此文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市财政局、市外办《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外字[2001]228号)同时废止。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外事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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