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秘[2022]1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1-28
摘要:为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开辟绿色通道。对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八、获得信贷领域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两控”目标。十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强化,银行信贷服务更加精准有效适应市场主体需要,全省获得信贷便利度进入全国前列。

  1.2022年支小再贷款额度不低于100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突出十大新兴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支持小微贷款和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贷款投放。

  2.健全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考核机制,完善考核与监管评价办法,力争2022年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

  3.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重点增加对科创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持续开展“税融通”贷款业务,力争2022年“税融通”业务累计投放400亿元以上。

  4.探索设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资产抵押+信用+人才”组合模式。

  5.发布科创型企业“白名单”,鼓励银行机构投早、投小,提升科创型企业首贷比。支持银行机构单独建立考核办法,独立核算和考核科技金融业务,适当提高客户结构、信贷占比、融资覆盖率等指标权重。

  6.鼓励产业链企业与供应链金融有机耦合,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链主”“群主”企业,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与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征信系统等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实现对接,支持产业链小微企业融资。

  7.鼓励各地根据当地企业需求,继续安排资金开展小微企业续贷过桥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顺利续贷。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等,着力降低融资成本。

  8.强化融资担保增信,优化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

  9.研究出台促进安徽省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各市在财力许可条件下出台融资租赁服务科创企业及新兴产业企业奖补政策。

  10.依托政府采购“徽采云”系统建设“政采贷”线上融资平台,与有关金融服务平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采购合同数据在线推送,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线上融资服务。

  11.完善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深度融合银行、担保、保险、不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等在线融资涉及的业务系统。

  12.依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全省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组织供应链核心企业入驻中心,配合金融机构完成应收账款确权等工作,支持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引导银行机构依据供应链和行业企业特性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制定“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方案,设立绿色审批通道。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电商客户发放流动性资金贷款。

  13.引导各担保机构优化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探索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等方式,通过定向推荐、对接协商、拍卖等形式,提高质押物处置效率。

  14.对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九、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

  推动上市公司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落实董事责任、畅通股东沟通,切实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质量。信息披露透明度、诉讼便利度等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1.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强化规范经营。

  2.推动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提高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质量,建立投资者利益保护工作机制和畅通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充分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权益。

  3.持续督导上市公司严格落实现金分红、分类表决、承诺履行、股份回购等各项制度。

  4.畅通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提升多元解纷能力。以示范诉讼引领同类纠纷非诉讼解决,针对涉众型案件,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行示范裁判,以审理一案带动多案解决,用公正裁判引领同类纠纷妥善化解,保障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平司法救济。

  5.妥善处理涉中小投资者案件,依法保护其合法财产。适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稳定中小投资者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

  十、执行合同领域

  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法院审判执行结案率及诉讼服务质效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1.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对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及时启动再审。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2.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制等适用范围,不断提升司法效能。深度应用十大诉讼服务平台,坚持传统服务优化与智慧服务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常态化开展“6·18”“11·11”网络司法拍卖,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3.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对于以电子方式收集或形成的文书材料可直接转为电子档案归档。探索推动合肥、芜湖等市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

  4.探索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设线上线下解纷平台,鼓励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引入外籍调解员、仲裁员。积极争取允许将境内仲裁机构出具的开庭通知作为境外市场主体参与仲裁活动的签证材料。

  5.进一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守信激励、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探索创新诚信履行人在法院诉讼保全、银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正向激励举措,提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

  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

  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聚焦技工大省向技工强省发展,组织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规模和合格率居全国第一方阵。

  1.深入推进就业人才招聘年度专场计划,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96场。

  2.深入实施基层成长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和“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

  3.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免除失业保险费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直接返还企业。

  4.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编制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制定出台企业外籍员工子女来皖就学服务方案。

  5.建设2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重点培育20家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深化校企合作,省内院校毕业生留皖就业比例逐年提升。

  6.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研究制定以技能为主的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

  7.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化,实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一网通办”。上线安徽省电子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并运行劳动关系运行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8.发布《新办企业劳动用工指引》《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指引》。

  9.推进金融机构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减免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十二、政府采购领域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加快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建设,推动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统一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全省政府采购透明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其他各项工作进入全国前列。

  1.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2.除商城采购、定点采购、协议供货、批量采购外,统一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3.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审批、审核和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

  4.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等情况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鼓励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

  5.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合同,一般不低于1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

  6.探索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7.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十三、获得用水用气领域

  巩固提升供水供气改革成果,全省获得用水用气改革成效和便利度持续提升,进入全国前列。

  1.获得用水,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2个工作日办结。

  2.获得用气,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4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4个工作日办结(不含涉及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等设施的复杂用水用气报装接入工程)。

  3.将用水用气报装环节由用水用气报审、现场踏勘、接入挂表3个环节精简为申请受理、接入挂表2个环节。

  4.取消与用水用气报装无直接联系的材料,用户提供1份申请表即可办理用水用气报装。

  5.将用水用气外线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等并联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6.供水供气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各市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

  十四、招标投标领域

  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持续提升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水平,优化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提升到96%以上,各项工作进入全国前列。

  1.将省、市、县三级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

  2.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招投标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

  3.督促招标人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严禁随意改变招标程序,不得要求中标企业在当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设置超出项目实际需要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业绩、奖项等高门槛,不得违规提出所有制性质、使用特定业绩等要求,不得简单套用特定产品评标标准、技术参数,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加强对中标人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投标承诺,及时纠正违约行为。

  4.探索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十五、政务服务领域

  以服务人和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1.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升级“皖事通办”平台,推进“一屏通办”改革,优化“皖事通”功能,上线发布“皖政通”。

  2.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强化政务服务基础底座支撑。

  3.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推动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

  4.围绕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大力推进数据赋能政务服务“一件事”。

  5.全面上线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着力打造智能泛在、定制迭代、移动直达的政务服务中心。

  6.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第一评价标准,推行体验式服务,深入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确保政务服务每个事项每个环节均可评价、企业和群众均可自主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形成评价、回访、处理、整改、反馈闭环机制,提升政务服务绩效。

  7.进一步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重点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社会化生活等领域的各类线上线下场景互认。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探索试点核发电子居住证。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质量显著提高,保护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品质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区(园区)、强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1.在全省十大新兴产业主要技术领域培育一批技术价值高、市场前景好、行业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推广《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推动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

  2.推动合肥、芜湖市试点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及其组合险等保险业务。

  3.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发行知识产权ABS实现融资发展。

  4.协同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一体机制。推动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安徽省版权交易中心)搭建安徽版权在线服务平台。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助力中小型企业创新发展。

  5.结合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动态调整,依法将省级专利代理监管职能委托给合肥、芜湖、蚌埠3个片区,并逐步扩大委托授权区域范围。

  6.开展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打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交换渠道,打造各类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一窗口统办、一平台交易、一链条保护、一站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7.建设中国(安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8.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5家以上,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实现省辖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9.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技术调查官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试点。建立商标保护名录。

  10.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民事、刑事审判“三合一”落实落地。

  11.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安徽分中心等平台,健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12.优化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流程,在合肥专利代办处增设“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理业务,试点推广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一窗通办”。培育建设10家安徽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

  13.持续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探索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

  十七、市场监管领域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建立,企业便利度、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全省市场监管水平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1.将告知承诺事项纳入“双随机”监管体系,强化“证照分离”后续监管。大力推广“一业一查”模式,探索制定行业统一检查单、统一检查对象名录库和统一综合监管合规手册,规范检查内容和方式,减少随意检查。

  2.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推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探索对十大新兴产业实施包容期“守信免查”、触发式监管模式。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3.拓展“双随机”抽查移动端应用范围和场景,推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清单对接匹配。探索建立“双随机+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问题发现、当场处置、后续跟进的监管闭环。围绕属地平台、属地商户,加大网络商品抽检、结果告知、公示及处理力度。

  4.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探索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

  5.在合肥、芜湖市试行高精度地图在限定路段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允许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数据在限定路段采集和使用。

  6.依托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实现制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并加载聘用、违规行为等从业信息。探索建立批量建造的游艇型式检验制度,优化进口游艇检验流程,加大对游艇、游艇俱乐部和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检查评估和抽查力度。

  7.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探索制定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8.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推进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监管,探索实行内部举报人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9.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全流程智能监管。加强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有效衔接。

  10.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兑现工作机制,开展公共政策兑现情况梳理,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公共政策。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领域

  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市场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创新创业活跃度、人才流动便利度、市场开放度、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居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开放自有数据,加快培育大数据企业,促进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

  2.加快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新增3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积极争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优化试点。

  3.建立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评估、报告等制度,引导各地谋划建设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增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40家,争创2—3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4.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更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

  5.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6.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为重点,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

  7.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和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一口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解决机制。

  8.推动落实《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9.争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国家综合试点。探索数据确权。推进设立省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搭建数据交易平台。支持合肥市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数据确权、要素流通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

  10.落实《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加强煤炭消费源头控制,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

  11.分三类(工业“绿岛”、农业“绿岛”、服务业“绿岛”)探索建立体现我省特色的绿岛及项目库,以专业化治污促企业达标排放,有效降低治污成本。制定出台我省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

  12.实施省际公路畅通工程,加快推进连接长三角高速通道加密扩容,持续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省际通道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县城通”工程。加快构建“一枢十支多点”的机场体系,加快建设“翅膀上的安徽”。探索推进长三角地区营运客车二维码等电子证照互认共享。

  13.加快实施“轨道上的安徽”,2022年底,铁路运营里程达到5400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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