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保安服务公司免征一九九一年度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2]178号 1992-0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接公安部分治[1991]555号文,要求给予保安服务公司免征所得税照顾。考虑到保安服务公司性质比较特殊,且盈利较少,资金短缺大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免征保安服务公司一九九一年度所得税。免征的税款应监督其用于公司的事业发展。 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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