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云税四字第91号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条款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89-06-17
摘要:关于缴纳农业税的乡镇企业和个人用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问题凡在开征范围内改变耕地用途建房或搞生产经营的乡镇企业和个人用地,不论是否交纳了农业税和耕地占用税,都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条款废止]

[89]云税四字第91号           1989-06-17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云南省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政策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条款废止]关于煤矿、冶金矿山如何计征土地使用税的问题鉴于目前全国对煤矿、冶金矿山占地面积正在调查划分征免界限,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经研究,对煤矿、冶金矿山暂按生产、生活区的房屋建筑物占地计征土地使用税;其余用地仍按原规定登记申报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待国家税务局有新的规定,再按统一规定执行。煤炭、冶金的其它企业,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关于缴纳农业税的乡镇企业和个人用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问题凡在开征范围内改变耕地用途建房或搞生产经营的乡镇企业和个人用地,不论是否交纳了农业税和耕地占用税,都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关于不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单位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为了鼓励开展多种经营,解决职工和城镇居民生活必须品的供给,促进农、林牧、渔业生产发展,对不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单位适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四、关于县城、建制镇征税范围如何确定的问题《云南省实施办法》规定:县城,系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范围是指经政府批准的县城规划区,均不包括规划区以外的所辖农村;建制镇,系指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具体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发展规划区,均不包括规划区以外的所辖农村。

  五、本规定从1989年1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税务局

1989年06月1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