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决算先投入使用的房产如何计算房产税

来源:转让定价服务联盟 作者:王骏 人气: 时间:2009-11-16
摘要:提问: 王骏老师,从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看到了你所在的中国转让定价服务联盟和思威瑞特联合(北京)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的信息,很感兴趣。现在咨询您一个问题...

    提问:
    王骏老师,从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看到了你所在的中国转让定价服务联盟和思威瑞特联合(北京)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的信息,很感兴趣。现在咨询您一个问题,自建房屋,未拿到工程决算书,施工方的发票也未开具全,房屋已经投入使用,请问这种情况依据什么缴纳房产税?(大连某公司财务)

    回答:
    参考《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财[2000]398号)第五条“对已经投入使用但工程尚未决算的,在工程决算前,暂按工程预算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工程决算后,应自工程决算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决算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工程决算前已按预算价值计算缴纳的税款不应再多退少补。”的规定,对投入使用部分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贵公司可以先按工程预算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取得决算次月起再改为按照决算价值计算房产税,原先按照预算价值计算的部分不再调整。

                                                    思威瑞特联合(北京)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王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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