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营改增试点(下称“营改增”)剩余三个行业何时推进成为改革的关键一环。按照财政部对营改增最初的进度安排,年内营改增将迎来收官之战,不过种种迹象显示,这一安排或将发生变故。 8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做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对营改增中剩余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三个行业的推进工作用了“适时”来表述,而在6月30日的会议中,楼继伟曾表态称,今年将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 事实上,按照国家规划,营改增最初分三步走,即在第三阶段(2014~2015年)要完成营改增改革。但从实际推进工作看,从最初“全面完成”到如今的“力争全面完成”,中央层面对营改增的态度似乎更加谨慎。 记者获悉,受国地税人员分配、以及金融业、不动产业和行业抵扣等多个因素影响,原本预期在第四季度将推出剩余三个行业的营改增方案,或将面临延期的变动。值得注意的是,改革一旦延期,也就意味着营改增在“十二五”期间或将难以完美收官。 相关报道——从“今年力争完成”到“适时纳入”: 四大行业“营改增”启动延后 三大行业启动或延期 “中央层面的意愿也是希望‘十二五’能完成营改增的工作,对于剩下的三个行业也在努力落实,目标是争取全部完成。”一位接近财税系统的人士坦言。 在该人士看来,财政部的态度很积极,不过进入下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政策层面对营改增的定调已经从最初全面完成转向了力争完成,这种变化在财政部部长的多次汇报工作中已有痕迹。 多个地方税务系统内部人士亦向记者表示,有此说法,但至今为止,没有确切的文件下发。 6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表示,在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方面,今年还将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提出消费税改革方案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 8月28日,楼继伟在汇报今年以来预算工作时表示,税屋要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加快税制改革。 在此之前,中央对营改增的态度一直是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表示,出于系统考虑,营改增还有“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行营改增扩大范围;第二步,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第四步,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法。 按照国家最初规划,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即消灭营业税。根据进度安排,有望在“十二五”(2011 年~2015 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多位财税界人士表示,中央层面态度的变化,事实上也为营改增的推迟完成留了一个口子。 这一说法得到另一位不愿具名的税务人员的证实。 该税务人员表示,7月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曾组织专家对营改增推进工作进行研讨,当时就感觉政策层面对营改增的全面推进有所考虑,从楼继伟下半年来两次汇报工作看,如果推迟也属正常。“毕竟剩下三个行业的工作相比其他行业要复杂一些,而且人员配备、地方税收比例划分等都不是能简单处理的。” 技术环节原因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有可能在“十二五”期末不能完成也许是受制于多个技术环节。一方面,在建筑业、房地产等领域,抵扣事项的确定尚需时日。如按当前规定,土地购置不能纳入成本进行抵扣。另一方面,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其人力资源的分配也是制约之一。营业税归属地税,全部营改增后,增值税将由国税部门征收,这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 此外,公开渠道显示,营改增全面完成后,其减税的规模将是财政很大一个缺口。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原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如果营改增全部到位,减税规模将达到9000亿元。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也曾估算称,若营改增覆盖至所有行业且税率调整完善后,将有9000亿元到1万亿元的减税空间。 对于全国财政收入来说,这上万亿元的减税空间意味着什么?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4年1~12月,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累计140350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30850亿元,营业税17782亿元,国内消费税8907亿元。如果营改增完成,那么1万亿元的减税额度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例将为7.13%,规模相当于当年消费税的总和。 上述财税人士表示,对于这样大规模的减少,今后若干年财政收支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来说,减税有利于提高效率,但在经济下行周期,如此大的减税规模,对财政的压力还是很大的。” 李克强总理在《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文章中也指出,当前税改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减税规模不仅涉及税率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看如何进行抵扣。“对于实行改革的行业本身而言,金融业税负总体可能不变,生活服务税负可能有所下降,而房地产业则主要看改革对其下游的影响。因为营改增是既定的税制完善,是制度的改革,虽然存在财政压力大的因素,但不会因此而停滞。” 在安永的一份报告中,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也认为,下一步建筑及房地产业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适用税率为6%,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在销项税和进项税的具体抵扣环节,三个行业会根据自己特点,进行有效抵扣。 而考虑到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较多,未来,金融业营改增有望在同一省范围内实行汇总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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