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2号显示,中国移动、中国医药、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等个别央企总部财务管理相对规范,但是下属企业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而导致不少税务风险。对此,大企业总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将税务风险管理从总部层面贯穿到所有下属企业。 从财政部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看,多家央企下属公司财务和税务管理不规范。比如,中国移动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应于2011年和2012年确认的结算收入1.5亿元在2013年确认;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属个别公司采取购销零差价模式,多计收入、成本3.92亿元;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将未取得采矿权证的投资款1.6亿元在“其他应收款”科目长期挂账,未计提减值准备。这些不规范的财务处理,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少缴税或延迟缴税,导致税务风险。 在笔者的日常工作中,类似案例见了不少。比如,某大型外资企业天津分支机构税务经理张女士,在确认天津公司2014年度资产损失时,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报告,但是没有按照总部税务风险管理手册的规定流程,及时将报告上报广州总部,资产损失对应的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没有及时转出,影响了总机构汇算清缴时间,受到了总部的批评,被总部在业绩考核时扣了分。据了解,天津公司虽然知道总部的税务风险管控制度,但是长期没有培训、学习和实践,总部的税务风险管控制度实际上变成了张经理和同事临时查阅的“字典”,根本没有发挥风险管控的作用。 集团化企业(包括总分支机构企业)税务风险大部分出现在下属机构的营业活动中,原因有很多。有的大企业总部本身重经营风险轻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管控意识淡薄,仅仅依靠岗位设置来管控,没有一套完整的管控体系;有的大企业总部建立了完善的税务管控体系,但下属机构由于工作疏忽、管控人员素质水平不高、培训不到位,以及只注重业绩指标考核、追求财务报表“漂亮”等原因,税务风险管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有的大企业总部税务风险管控顶层设计没有与时俱进,没有针对交易的税收政策区域差异、新旧业务差异、财税政策变化等做出动态响应和修订,造成下属机构执行上的偏差;还有的大企业总部对于下属机构执行层面出现的重大问题,没有一个共享平台来“广而告知”,同样的税务风险在不同的下属企业反复出现。 那么,大企业的税务风险如何从总部贯穿到所有下属企业呢?笔者认为,除了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各个层面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外,大企业上下必须将税务风险管理重心前移,实行重大交易事项税务风险评估机制、事中全程监控机制和事终税务评价及未来改善机制,从传统的、被动的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向纳税规划的价值创造型模式转变,从传统的、孤立的依托职能岗位管控税务风险向依托税务风险体系的防控机制转变。比如在上述案例中,如果总部在年终时针对天津下属机构每年都有的资产损失税务事项提前发出风险提示,结果就会不同。 同时,针对大企业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特点,应积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税务风险的预警、判断和处置效率,将税务风险管理的理念和制度从总部彻底贯穿到运营实体及所有交易的税务处理。比如,大额发票可以扫描入信息系统、大宗交易必须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税务风险评估,重大的税务风险也可以在此平台上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定期对经营实体和交易事项发布税务风险评估报告。 另外,大企业还应该对财税人员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聘请具备税务风险健康诊断专业优势的税务师事务所为税务顾问,参与到企业战略规划、经营决策、财务预算中,防微杜渐;对税务高风险岗位要建立常规的巡视机制,对经营活动税务高风险点要在末端税务岗位常规管控的基础上,从总部顶端层面建立环环相扣的管控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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