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平台发展蓬勃 税收征管何去何从

来源:安徽财经大学 作者:梁译心 龙波 梅丽娜 人气: 时间:2021-05-18
摘要:在数字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互联网技术和第三产业都在高速发展,灵活就业的群体在不断的壮大,疫情也催生了更多的灵活就业岗位,灵活就业已经成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力量。

  在数字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互联网技术和第三产业都在高速发展,灵活就业的群体在不断的壮大,疫情也催生了更多的灵活就业岗位,灵活就业已经成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力量。同时,数字经济平台带动的服务市场,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吸纳和带动了大量的就业人口,以依存互联网平台的非标准就业、打零工、自我雇佣等多种形式为代表的灵活就业成为新的就业形式越来越普遍,灵活就业平台也应运而生。

  当前,中国灵活用工就业市场规模达到2.9万亿,且每年增速保持在15%左右,但中国的灵活用工占比却仅为9%,除去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仅占人力资源行业的1%,与灵活用工模式十分成熟的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如2017年,日本的灵活用工渗透率已高达42%;美国紧随其后,达到32%。究其原因,产业结构上,美国日本现代服务业GDP超过工业GDP的时间远早于中国,给灵活用工市场发展带来先发优势;人口结构上,日本较早步入老龄化社会,也推动了灵活用工市场的增长;而美日等国政策变化带来的制度变迁牵引企业公共方式转变;国民个性上,文化及价值取向的转变带动个人就业理念的转变。虽然从渗透率的角度来看,中国的灵活用工市场仅为日、美的四分之一,但中国劳动人口数量是美国的4倍,日本的10倍,中国的灵活用工市场有着极大的发展上升空间。

  “相较于普通工作平台,灵活就业平台的价值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能够提高匹配效率,满足劳动力需求方和供给方双方的信息对称的需求。二是企业通过平台可以解决企业所处行业自身存在的用工需求的波峰波谷的问题,使企业做到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三是通过平台,大大缩短招聘周期,做到将就业者的入职时间缩短到当天,大幅提升撮合效率,减少失业摩擦及错配带来的空档期,创造出更多GDP。”灵活就业平台独立日创始人兼CEO郑一说。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现如今的灵活就业平台上的主要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中低收入蓝领群体,诸如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有数据显示,我国2058万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者中,包括796万网约车司机,455万快递和外卖员,114万网络主播,80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从业者。滴滴2020年2月1日至9月30日新注册司机已超过150万人,相当于5000家300人规模的小型企业。根据互联网大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新蓝领阶层的月活用户数从1548万增长至3379万,规模增长超过一倍,年均增长率高达21.5%,一二线城市的新蓝领活跃度最高,但随着下沉经济崛起,三线及以下城市也开始奋起直追,增长潜力巨大。

  灵活就业平台发展蓬勃,税收征管何去何从?现阶段我国在线平台数量众多,灵活就业群体庞大,加上平台交易的碎片化、虚拟化等特征,使得税务机关缺乏对个人收入有效的监控。同时,由于用工模式的特殊性,劳动力与平台关系的认定模糊,目前税企各方对灵活就业者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的征收还缺乏统一的认识和管理方法,各地税务机关实际征收的执行方式也不完全一致。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给整个在线平台的运营和发展都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其次,灵活就业平台还存在着征收和监管难的税收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具有零散、流动性极大的特点,这不利于相关税费的税收征管,导致税务征管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监管,征收和管理的成本急剧上升。且国家尚未落实统一的税收征管制度和要求供灵活就业人员遵守参照,还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和缺失。

  对于不同灵活就业人员相关的税收问题,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是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平台经济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试点工作规范》的通知,明确了对平台经济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工作的相关要求,后续有关政府机关部门可根据此规范通知将试点范围扩大,并不断完善该工作规范在后续实际操作中发生的不足问题等,使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该种集群注册的方式成为个体工商户,以个体工商户的税务身份适用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相关政策。该方案适用较高收入头部电商、头部主播等。

  二是临时税务登记。开发税务局网上管理平台系统,设计一套简化标准化的材料提交及审核体系,供灵活就业人员方便快捷的完成线上的临时纳税人登记。该方案有如下特点,首先,核实纳税自然人的身份信息,便于税务部门纳税征管。其次,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因法律主体不是公司制企业,类似于临时个体工商户性质,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再次,自然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可以享受月不超过10万免增值税的政策。因此,自然人也享受到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所以,该方案便于税务征管又可以使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国家关于增值税的减税优惠政策,征管人工成本相对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低。该方案适用中低收入电商、网络主播等。

  三是委托代征。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为了消除减轻税务机关与第三方平台及其从业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以借助数字经济时代下带来的信息共享、信息采集、数据安全防护等先进机制手段。另外还可以结合一些辅助管理措施,如明确规定平台公司依法提供平台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义务,明确需要提供涉税信息的范围、方式、期限,以及漏报少报、不及时上报的处罚措施等。在这样一系列相互结合互补的管理实施措施下,委托代征做到了对灵活就业者税收征管的最优化。该方案适用于低收入人群,如配送等城市服务业蓝领服务从业者。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灵活就业对于稳就业、保民生意义重大,也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面对当前的就业形势,需要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作用,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充分保障好更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和城镇低收入群体多渠道灵活就业。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