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分类梳理 一、适用软件产品 (一)软件产品的界定及分类(财税〔2011〕100号) (二)退税的软件产品的条件(财税〔2011〕100号) 二、软件产品的基本政策 (一)基本政策 1、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财税〔2011〕100号) 2、即征即退项目与免抵退税项目并存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9号) (二)计算方法 1、基本计算方法 (1)普通软件产品(财税〔2011〕100号) ①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财税〔2005〕165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2)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计算方法(财税〔2011〕100号) ①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核算要求(财税〔2011〕100号) (3)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处理(财税〔2011〕100号) (三)即征即退开始时间(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四)发票开具方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五)即征即退评估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 三、纳税申报 四、账务处理 1、《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五、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和出口免抵增值税相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征收规定 (一)即征即退增值税不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财税〔2005〕72号) (二)免抵退税中免抵增值税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财税〔2005〕25号) 六、软件企业开发软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财税〔2015〕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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