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招募税收志愿者的通知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适应税收改革发展需要,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推动构建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募税收志愿者。 一、招募对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税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学生等。 二、招募条件 (一)热心税收公益事业,具有无偿奉献精神。 (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情、开朗,身体健康。 (三)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税收志愿者组织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在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提供辅助性服务; (二)在12366热线、税务网站等线上渠道提供咨询服务; (三)通过纳税人学堂、“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 (四)上门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办税缴费帮扶服务; (五)参加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活动,提出改进意见; (六)其他税收志愿服务。 四、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志愿服务网(https://chinavolunteer.mca.gov.cn/),点击右上角“志愿者注册”,选择“税收”行业,页面跳转后再次点击右上角“志愿者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即可注册成功。 首次登录后需修改基本信息,其中“服务类别”请选择“税收服务”,“服务领域或行业”请选择“税收志愿者”,取得涉税专业资格证书的需要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修改即可。 报名时若有问题可咨询当地市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 五、联系方式 各市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2021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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