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公告 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根据《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深府办规〔2021〕2号)《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31日。 二、受理地点: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7、9号综合受理窗口。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申报指南(前海管理局)》(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3.申报承诺书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