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转让房屋应出具什么票据?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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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12
摘要: 问:我公司拟从县国土局购入办公用房屋,该房屋系财政拨付经费修建,原为办公用,购入后仍作为办公用。目前,转让协议虽已签订,请问:县国土局应该给我单位开什么票据?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
问:我公司拟从县国土局购入办公用房屋,该房屋系财政拨付经费修建,原为办公用,购入后仍作为办公用。目前,转让协议虽已签订,请问:县国土局应该给我单位开什么票据?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该县国土局发生了经营业务,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业务,应给对方开具发票,对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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