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4:跨期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回复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应当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划分费用的所属年度,属于2009年度的费用,不能在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回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购入商品的相关凭证,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收到,即可计入当年度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5、折旧摊销 回复意见: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和折旧年限,不论是新旧设备,均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以及第六十条处理。其中对购入的旧设备又以按实际使用剩余年限提取折旧。计税基础应为13.125万元加上相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例2: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可以税前列支吗? 回复意见:根据问题的描述,您是按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的,您一经选定这一处理办法,则不得改变。因此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列支的费用应是摊销额1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 例3:租入店铺的首次装修费用如何进行摊销? 回复意见: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初次整体装修支出,凡符合《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做为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分三年摊销。今后发生的装修支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作为当期费用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备注: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例4:国企改制后,资产评估增值部份所提折旧是否作纳税调整? 回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资产评估增值按照新价值计提折旧应做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 6、其他扣除问题 回复意见: 1、赞助支出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应当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处理。 2、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不允许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停止使用。(苏州市总工会解释其2010年10月才领取新版收据,所以我市自11月起采用新版收据。) 例2:计入在建工程项目的招待费、教育经费是否需要纳税调整?(省局二季度问题解答) 例3:企业发生的高尔夫会员费,其费用性质,是属于“个人消费”还是“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如何确定?(省局四季度问题解答) 例4:总局2010年11号公告《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税务师事务所存续期间,应当保证结余的职业风险基金不低于近5年主营业务收入总和的3%。税务师事务所因赔付造成职业风险基金额度低于近5年主营业务收入总和3%的,应当于本会计年度终了前提取补足职业风险基金。赔付支出的职业风险基金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列支。”职业风险基金是否可以在计提时列支?(省局四季度问题解答) 例5:会议费的税前扣除具体有什么要求? (省局四季度问题解答) 例6:企业自产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回复意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推广费用的申报口径应当为主营业务收入与销项税额之和。 国家税务总局 三、资产损失问题 回复意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 备注: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确定了资产损失是否需要审批的基本原则:一、除列举项目外资产损失均需审批;二、纳税人无法准确辨别项目可申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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