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市区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业务流程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7-11
摘要:从2013年7月16日起,除个体工商户以外,已办理税务(缴费)登记的纳税人(缴费人)的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工作由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二分局负责,包括注销申请的受理、税(费)款的结算和清算等。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市区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业务流程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提升服务效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要求,温州市区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实行了类别化、统一化和专业化管理。根据《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税务登记注销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温地税征[2013]54号),现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工作仍由主管税务分局负责,纳税人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受理,实行一窗式服务。

  二、从2013年7月16日起,除个体工商户以外,已办理税务(缴费)登记的纳税人(缴费人)的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工作由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二分局负责,包括注销申请的受理、税(费)款的结算和清算等。

  办理地点: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二分局注销业务科(勤奋路59号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大院二号楼201室);

  咨询电话:88538572、88532710、88595059;

  资料下载:温州财税信息网(www.wztax.gov.cn)的“登记注销”专栏。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