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时间的通知 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险种政策及征收标准调整,并且税务部门还要进行信息系统的配套改造工作,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预征收工作延后开展,预计将于10月中旬分地区有计划进行征收。具体征收时间、征收方式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请关注大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9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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