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提问: 离职员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根据仲裁结果,支付给离职员工的仲裁费应该怎么入账? 解答: 如果离职员工跟企业发生了劳动仲裁,企业最终根据仲裁结果给员工支付了相关费用,在会计处理时应根据具体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进行。 1、补发的工资:这是劳动仲裁中经常出现的内容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工资支出,计入职工薪酬,并按照正常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2、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具有处罚性质,多出正常工资的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管理问题导致的支出,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3、补发的离职补偿金: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常发生劳动仲裁的原因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离职补偿金,以“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4、补发的其他各类补偿或员工应得的支出,根据具体性质进行归类,原则参照前述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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