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民政厅公告2021年第1号 2021-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确认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函》(内民政慈社函〔2020〕18号),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内蒙古体育发展基金会(资格有效期:2020年度当年) 2.伊金霍洛旗玉良爱心基金会(资格有效期:2020年度-2022年度,下同) 3.奈曼旗慈善总会 4.乌兰察布市新钢联公益基金会 5.内蒙古红色文化传承发展基金会 6.内蒙古新农村惠民基金会 7.扎鲁特旗慈善总会 8.鄂尔多斯市聚祥公益基金会 9.阿拉善马兰湖生态基金会 (注:资格有效期是指企业所得税税款所属期)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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